法院执行期限一般为 6个月,但具体情况会有所不同。以下是相关法律规定及期限说明:
对于被执行人有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执行法院一般应当在立案之日起6个月内执结。非诉执行案件(即由行政机关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由法院采取强制措施的案件)一般应当在立案之日起3个月内执结。
若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执行期限,应当报请本院院长或副院长批准,并且申请延长执行期限的,应当在期限届满前5日内提出。
一般规定为2年,申请执行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
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6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
综上所述,法院执行期限一般为6个月,但在特殊情况下可以延长,并且申请执行的时效期间为2年。申请执行人应在法律规定的时效期间内提出申请,以便及时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