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口注销应当在 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具体流程和所需材料如下:
需持入伍通知、户口簿、入伍人居民身份证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注销手续。
需持公安外事部门出具的注销户籍关系通知单、《居民户口簿》、本人《居民身份证》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注销户口。
正常死亡的,持医院出具的死亡证明书、火葬场出具的火化证明、户口本、死亡人居民身份证到派出所办理。
非正常死亡的,需持县级以上公安部门出具的非正常死亡证明或火葬场的火化证明、户口本和死亡人居民身份证到派出所办理。
无上述证明的,可以凭村委会、居委会证明或单位证明,经辖区民警核实后给予注销。
建议:
办理户口注销前,先咨询当地公安部门或派出所,了解具体流程和所需材料,以确保顺利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