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制度是一个涵盖了土地所有、占有、支配和使用等方面的原则、方式、手段和界限的政策、法律规范和制度体系。它包括广义和狭义两种概念,具体如下:
包括一切土地问题的制度,是人们在一定社会经济条件下,因土地的归属和利用问题而产生的所有土地关系的总称。
主要内容有:
土地所有制度:涉及土地的所有权归属。
土地使用制度:规定土地的使用方式和管理。
土地规划制度:对土地进行规划和布局。
土地保护制度:保护土地资源,防止滥用和破坏。
土地征用制度:在特定情况下对土地进行征用。
土地税收制度:对土地使用和转让征收税费。
土地管理制度:对土地进行管理和监督。
主要指土地的所有制度、土地的使用制度和土地的国家管理制度。
以社会主义土地公有制为基础和核心,包括上述广义土地制度的全部内容。
具体内容有:
社会主义土地公有制:包括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
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制度:国家代表全体劳动人民占有土地,并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土地用途管制制度:严格限制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保护耕地,合理配置土地资源。
这些制度反映了人与人、人与地之间的关系,既是一种经济制度,又是一种法权制度,是土地经济关系在法律上的体现,构成了上层建筑的有机组成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