宪法哲学是一门界于宪法与哲学之间的交叉学科,它主要研究宪法的本质、价值,以及宪法存在的形态和宪法学研究方法。宪法哲学以人类优良的生活方式为职旨,是一种实践哲学和生活哲学,源于人的生活世界。
具体来说,宪法哲学关注宪法的形而上学问题,包括对宪法本原问题的追问、对宪法终极关怀的求索,以及对宪法的人文关怀和客观精神的解答。与宪法科学相比,宪法哲学更注重对宪法的深层次理解和价值判断。
此外,宪法哲学也被视为政治哲学的一部分,它关注政治权力的合法性、政治制度的合理性以及政治行为的道德基础。宪法哲学作为一个“新的”学科出现,主要是由于现代政治哲学的话语转换或学科分化的需要。
综上所述,宪法哲学是一门综合性的学科,它融合了宪法学、哲学、政治哲学等多个领域的知识和方法,旨在揭示宪法和宪政的本质及其发展规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