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的分配方式主要依据案件的性质、复杂程度、法院的管辖范围以及案件的具体情况。以下是几种常见的案件分配方式:
由法院的立案庭直接排期开庭,随机选择法官。
由立案庭把案件转到相应庭室,然后由庭长安排具体承办法官。
法院分案子按照各个法院的管辖范围分,例如最高人民法院审理法律规定由其管辖的和其认为应当由自己管辖的第一审案件,高级人民法院审理法律规定由其管辖的第一审案件,下级人民法院报请审理的第一审案件等。
待分配案件的金额大小进行排序,确定待分配案件的第一顺序,然后根据第一顺序向坐席人员分配案件,接着以与第一顺序相反的顺序确定坐席人员的第二顺序,最后根据这两个顺序分配剩余的案件。
对于同一个案件要分案处理的,如果当事人分别起诉,法院将一个案件立成两个案件的,说明起诉的这个案件包括两个法律关系,法院会依照法律规定和案件事实作出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