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的每月还贷可以通过以下几种方式:
借款人或共同借款人可与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签订“委托逐月还贷”协议,委托管理中心每月自动提取公积金归还贷款。
还款顺序通常是借款人个人公积金账户余额、配偶个人公积金账户余额,最后是借款人签约的银行还款账户。
借款人可以选择一次性提取公积金余额来归还贷款本金,之后按照剩余贷款本金和剩余还款期限重新计算月还款额继续按月还款。
借款人一次性提取公积金余额归还贷款后,可以选择停还若干月,但停还月数不得超过12个月。停还期间产生的欠息不收罚息,不计复利,停还结束后继续按月还款。
客户可以办理公积金月冲,银行系统每月自动从公积金账户扣除相应金额用于偿还当月应还本息。冲还贷顺序一般是主贷人的基本公积金、补充公积金,参贷人的基本公积金、补充公积金。
借款人也可以通过网上银行转账或直接到银行存取机还款。
借款人可以根据经济情况,提前将贷款及利息一次性还清。
办理公积金贷款时,通常会签署一个委托提取协议,在账户余额充足的情况下,可以用公积金账户余额自动冲抵月还款额,避免每月跑银行还款的麻烦。需要注意的是,在还款日之前,借款人需要确保还款账户中有足够的金额供银行扣款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