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
应在受理后二十日以内审结;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三年的,可以延长至一个半月。
应在受理后十日以内审结;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一年的,可以延长至十五日。
应当在作出提审、再审决定之日起三个月以内审结,需要延长期限的,不得超过六个月。
民事案件
审理期限为自立案之日起3个月,该期限不得延长。若案情复杂,需要转为普通程序审理,审理期限从立案的次日起连续计算。
审理期限为立案之日起两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一个月。
综合
刑事案件从受理到宣判的期限根据案件类型和复杂程度,从20天到9个月不等。
民事案件从受理到审结的期限根据案件类型和是否适用简易程序,从2个月到15个月不等。
建议在实际操作中,具体案件的审理期限可能会受到多种因素的影响,包括案件的复杂性、证据收集情况、法律程序等。因此,实际审理期限可能会有所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