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罪并罚是指对一人犯有多个犯罪行为,应分别定罪量刑后,合并执行刑罚的一种法律原则。根据中国《刑法》的相关规定,数罪并罚的常见情形主要包括:
对被组织人、被运送人有杀害、伤害、强奸、拐卖等犯罪行为,或对检查人员有杀害、伤害等犯罪行为。
实施杀人、爆炸、绑架等犯罪行为。
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又有其他犯罪行为。
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又强奸被收买的妇女,或有其他如非法拘禁、伤害、侮辱等犯罪行为。
又有其他如非法经营等犯罪行为。
投保人、被保险人故意造成财产损失或故意造成被保险人死亡、伤残或疾病,同时构成其他犯罪。
纳税人缴纳税款后,采取假报出口或其他欺骗手段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
如实施销售伪劣产品之八种犯罪,又以暴力、威胁方法抗拒查处,构成其他犯罪的。
数罪并罚的具体执行根据《刑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合并执行刑罚时,应综合考虑各罪的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以及刑期的长短,决定执行的刑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