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要退税的产品主要分为以下几类:
运出境外用于对外承包项目的货物。
对外承接修理修配业务中所使用的零配件和原材料。
销售给外轮和国轮而收取外汇的货物。
利用国际金融组织或外国政府贷款采取国际招标方式由国内企业中标销售的机电产品、建筑材料。
在国外投资而在国内采购并运往境外的货物。
来料加工复出口的货物。
避孕药品和用具。
古旧图书。
军品以及军队系统企业出口军需工厂生产或军需部门调拨的货物。
工业制成品如机械设备、电子产品、纺织品等。
部分农产品如农产品加工品。
技术服务、咨询服务等。
服装、鞋帽、化妆品、钟表、首饰、电器、医疗保健及美容器材、厨卫用具、家具、空调、电冰箱、洗衣设备、电视机、摄影(像)设备、计算机、自行车、文具、体育用品等共21个大类324种。
需要注意的是,国家对于退税的产品有明确的规定,一些产品如原油、援外出口产品、国家禁止出口的产品等不予退税。此外,出口企业从小规模纳税人购进并持普通发票的货物也不得退税。
建议在具体操作时,企业应仔细查阅相关税收政策,确保符合退税条件,并按规定办理退税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