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案件的结束时间主要取决于案件的审理程序及公告期。以下是不同审理程序下公告案件的结束时间:
公告期:60天
开庭时间:一个月后
审理期限:6个月(含公告期)
判决书生效时间:公告之日起75日后
公告期:60天
开庭时间:一个月内
审理期限:3个月(含公告期)
判决书生效时间:公告之日起75日后
公告期:两次公告,第一次两个月,第二次一个月(若为判决书,则再加15天上诉期)
判决书生效时间:第一次公告期满后75天
综合以上信息,公告案件的结束时间主要取决于是否涉及公告送达及其具体规定。若不涉及公告送达,则普通程序和简易程序的审理期限分别为6个月和3个月,公告期60天,判决书生效时间为公告之日起75日后。若涉及公告送达,则总时间会更长,需加上两次公告的6个月时间。
建议在实际操作中,具体结束时间还需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和法院的安排进行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