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职业年金是指机关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在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建立的补充养老保险制度。其目的是为了保证退休人员退休后的生活水平,并促进人力资源的合理流动。
职业年金的特点包括:
作为基本养老保险的补充,增加退休后的收入来源。
所需费用由单位和个人共同承担,单位缴纳比例为工资总额的8%,个人缴纳比例为本人缴费工资的4%。
职业年金基金采用个人账户方式管理,个人缴费实行实账积累。
职业年金基金可以市场化投资运营,收益计入个人账户。
工作人员在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条件并依法办理退休手续后,可以选择按月领取职业年金待遇。
职业年金的税收政策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
职业年金制度自2014年10月1日起实施,目的是为了配合养老保险制度的改革,提高退休人员的生活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