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公司搬迁过程中,员工可以提出以下诉求:
要求公司支付因搬迁造成的终止劳动合同的经济赔偿。
若搬迁后劳动合同能够继续履行,一般不能要求经济补偿,除非有其他特殊情况。
确保辞职前按期拿到全额工资及福利待遇。
对尚未用完的年假予以补偿。
要求公司偿还尚未报销的工作费用。
确定净身出户的那一天。
让公司开具离职说明。
根据具体情况可能还有其他合理的补偿要求,如搬迁费用、设备重置和损耗补偿等。
如果公司不愿意协商或者不能满足劳动者的要求,劳动者可以寻求法律援助,包括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请律师代为维权。
包括劳动合同、工资单、转账凭证及搬迁通知等,便于证明公司违规。
劳动者应先与公司进行协商,争取获得更多的补偿,如提供必要的搬迁费用、工资补贴、交通工具或交通费用、住宿等。
如果协商无果,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反映情况,附上相关证据,并申请劳动仲裁或提起诉讼。
这些诉求均基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员工在提出这些诉求时,应确保有充分的证据支持,并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