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公款罪的构成并不完全取决于未归还的时间长度,而是根据具体行为及其严重性来判断。然而,通常情况下,如果挪用公款数额较大且超过 三个月未还,该行为会被认定为挪用公款罪。
具体的法律规定如下:
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挪用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或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或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不退还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
需要注意的是,对于挪用公款数额较大且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情况,法律上并没有明确规定具体的追诉时效期限,而是需要综合考虑行为人的主观意图、挪用金额、期限及目的等因素。
综上所述, 超过三个月未还的公款行为可能构成挪用公款罪,但具体是否构成犯罪还需结合其他情节和法律规定进行综合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