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拘留所,被拘留人需要做以下事情:
法律教育:学习法律知识,了解自己的权利和义务。
道德教育:提升道德观念,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并改正不良行为。
文化教育:阅读书籍、报纸,了解时事政策。
技能教育:根据自愿原则,参加劳动教育和职业技能培训。
每日组织早操等文体活动,缓解心理压力,促进身心健康。
开展文化、体育活动,如阅读、下棋、看电视等。
遵守拘留所的各项规章制度,如所规、行为养成等。
参与拘留所的卫生清理工作。
拘留所可以提供心理矫治服务,帮助被拘留人纠正不良心理和行为。
每周一进行集体教育,每周不少于10个课时。
被拘留人有权保持与外界的通信,但需遵守拘留所的通信管理规定。
被拘留人的会见需经拘留决定机关批准,且通信、通话、会见内容需接受检查。
这些活动旨在帮助被拘留人认识到自己的错误,改正不良行为,提升法律意识和道德观念,同时维护拘留所的秩序安全和社会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