闯红灯在交通事故中不一定承担全部责任,具体责任划分需要依据交警部门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来确定。以下是相关法律规定及分析: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如果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那么该方将承担全部责任。
如果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那么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如果对方当事人也存在过错,那么闯红灯的一方不一定承担全部责任,需要根据双方过错的程度进行划分。
如果对方没有过错,则闯红灯一方将承担全部责任。
如果闯红灯的一方试图逃逸或故意破坏事故现场,甚至销毁证据,那么逃逸或破坏现场的一方将需要承担全部责任。
例如,如果一名行人闯红灯被机动车撞击,那么机动车驾驶员可能不需要承担全部责任,除非机动车驾驶员也存在超速、酒驾等过错行为。
反之,如果机动车驾驶员在正常行驶中,行人闯红灯导致事故,那么行人将承担全部责任。
综上所述,闯红灯并不一定导致承担全部交通事故责任,具体责任划分需要根据事故发生的具体情况、当事人的过错程度以及交警部门的认定来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