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法律中,违约金的数额是由当事人自行协商确定的,但必须 不超过合同标的额的30%。如果违约金数额超过了这个限制,法院在诉讼中可能会对违约金的数额进行调整,以保证其合理性。
具体来说,《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如果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如果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因此,违约金的数额在法律上是受到保护的,但具体数额应该与合同义务和违约行为相适应,不能过高或过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