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执行多久被列入失信人员,主要取决于被执行人是否按照法院判决书或裁定书的要求履行了还款义务。以下是相关法律规定及判决结果的概述:
一旦判决文书生效,被执行人若未能在随后的15天内清偿债务,将进入强制执行阶段。
在强制执行期间,如果被执行人满足一定条件,例如积极配合法院清算财产并努力履行还款义务,可能会在2年内终止本次执行(即“终本”),但在此期间仍有可能被列入黑名单,成为失信被执行人。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以下情形之一将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期限为二年:
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
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的;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
违反限制消费令的;
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
如果被执行人具有上述情形之一,并且情节严重,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期限可以延长一至三年。
被执行人积极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或主动纠正失信行为的,人民法院可以决定提前删除失信信息。
综上所述,被执行人在判决生效后15天内未还款,并且进入强制执行阶段后,如果满足上述条件,可能会在2年内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具体时间取决于被执行人是否积极配合履行义务及法院的具体执行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