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处罚要求听证

发布时间:2025-01-11 04:31:3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以下处罚要求听证:

较大数额罚款

对个人处以二千元以上罚款,对单位处以一万元以上罚款,对违反边防出入境管理法律、法规和规章的个人处以六千元以上罚款。

没收较大数额违法所得和非法财物

没收较大数额的违法所得或非法财物。

降低资质等级或吊销许可证件

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许可证件或营业执照。

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

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禁止从业。

其他较重的行政处罚

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较重的行政处罚。

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应当在行政机关告知后五个工作日内提出书面申请,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该权利。行政机关应当组织听证,且当事人不承担行政机关组织听证的费用。

建议:

当事人在面临上述处罚时,应仔细评估自己的权益,及时提出听证要求,以确保自身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行政机关在作出处罚决定前,应充分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并严格按照法定程序组织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