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保护案例包括以下几类:
湖北某甲公司与长阳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签订招商合同,建设康养旅游项目,但项目实施变形走样,非法开采建筑石料用白云岩并加工销售,导致周边山体严重滑坡和开裂,造成地质灾害。
刘某桂非法采矿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涉及跨行政区划非法采砂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规则。
巨某公司等污染环境案,巨某公司负责人将危险废物废弃燃料油倾倒至雨水井,造成严重水污染。
武汉市人民检察院诉湖北某公司等四被告生态破坏民事公益诉讼案,法院判决故意破坏长江流域生态环境造成严重后果的侵权人承担惩罚性赔偿。
绍兴市柯桥区人民检察院诉钱清街道办事处未依法履行监管职责案,涉及固体废物污染问题。
湖北省人民检察院诉武汉交通某公司、武汉某高速公路公司环境污染民事公益诉讼案,因城市噪声污染对长江流域生物多样性造成潜在威胁。
检察机关与生态环境执法协同推进长江保护修复典型案例,涉及浙江、安徽、湖北、湖南、重庆、云南、贵州等省份的行政公益诉讼案例。
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布的湖北法院长江大保护十大典型案(事)例,包括生态破坏、环境污染、行政机关不当履职等多种类型。
上海某某港实业有限公司破产清算转破产重整案,涉及企业破产重整与环境修复。
昆明闽某纸业有限责任公司等污染环境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涉及企业污染环境及刑事责任。
睢宁县人民检察院诉睢宁县环境保护局不履行环境保护监管职责案,涉及行政机关不履行监管职责。
这些案例体现了人民法院和检察机关在长江保护中的重要作用,通过司法手段严厉打击破坏生态环境的违法行为,推动生态环境修复和可持续发展。建议继续加强环境司法保护,提高公众环保意识,共同维护长江生态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