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赌博通常指以营利为目的,通过以下情形之一来进行的具有非法性的活动:
组织3人以上赌博,且赌资数额累计达到5万元以上的。
组织3人以上赌博,且抽头渔利数额累计达到5000元以上的。
组织3人以上赌博,且参赌人数累计达到20人以上的。
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10人以上赴境外赌博,并从中收取回扣、介绍费的。
参与赌博且赌资较大的,即赌资超过一定数额标准的。
以赌博为业,即嗜赌成性,将赌博所得作为主要生活来源或挥霍来源的。
从事六合彩赌博,私设地下六合彩投注点,或帮助接收投注资金并从中获利的。
带有少量财物输赢的娱乐活动,例如亲属之间的打麻将、玩扑克等,不被视为赌博。
提供棋牌室等娱乐场所只收取正常的场所和服务费用的经营行为,也不被视为赌博。
总结:
赌博的核心特征是以营利为目的,通过组织或参与赌博活动来获取钱财。对于不以营利为目的的娱乐活动,即使涉及少量财物输赢,一般也不被视为赌博。
建议在日常生活中,应遵守法律法规,远离赌博行为,以维护良好的社会秩序和个人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