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离婚时,以下财产通常不会进行分割:
包括结婚前自己攒钱买的房子、车子、存款等,这些都是个人财产,离婚时不用分给对方。
例如工伤、车祸(包括医疗事故)以及军人的退伍费、伤残补助金等,这些钱是给你个人的补偿,离婚时不用分。
如男方的剃须刀、女方的化妆品、各自的衣物等,这些都是日常个人专用的东西,离婚时不拿来分割。
如果家里老人立遗嘱说某套房子或者某笔钱只给你一个人,或者有人明确把财产赠与给你个人,那这些财产就是你的,离婚时对方拿不走。
如果结婚前就商量好哪些财产归谁,并写在协议里,那离婚就按协议来,不用重新分。
这些规定都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来执行的,明确了在离婚时哪些财产应当视为个人财产,不进行分割。
建议:在婚前或婚姻期间,明确各自的财产归属,并签订相关协议,可以有效避免离婚时因财产分割产生纠纷。同时,保留好相关证据,如婚前购买财产的凭证、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凭证等,以备不时之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