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再审,也称为 审判监督程序,是指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针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刑事裁判,在发现事实认定或法律适用方面确有错误时,依法提起并对案件进行重新审理的程序。这一程序旨在纠正可能存在的司法错误,维护司法公正,并保护被告人和被害人的合法权益。
刑事再审的特点包括:
再审可以由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向人民法院或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同时,人民法院院长、上级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也有权提起再审。
再审的启动需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的条件,包括有新证据证明事实确有错误、证据错误、适用法律错误、程序错误或审判人员有枉法裁判行为等。
再审案件应另行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对于原审为一审的案件,按照一审程序进行,其判决或裁定可以上诉或抗诉;对于原为二审的案件,则按照二审程序进行,其判决或裁定是终审的,不得再上诉或抗诉。
刑事再审的法律依据主要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这些法律文件明确规定了再审的适用条件、启动程序和审理方式。
通过刑事再审程序,可以有效地纠正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错误判决和裁定,保障司法公正和被告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