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对于携带现金的规定如下:
如果携带现金及等价货币总额等于或超过1万加元,必须事先填妥海关申报单,否则将面临250加元以上至5000加元以下的罚款。
现金包括纸币、硬币等一切可用作交换的钱物。
携带的现金如果不超过1万加元(或等值外币),则不需要申报。
礼品的免税限额为不超过60加元,但如果要带的礼物总价值超过这个数额,则需要缴纳关税。
建议携带不超过5万加元的现金(或等值外币),因为携带更多现金可能需要向加拿大银行申请,并且需要申报。
如果携带的现金超过1万加元,建议使用旅行支票、借记卡或信用卡等金融工具,以避免不必要的麻烦。
综上所述,入境加拿大时,每人最多可以携带1万加元的现金(或等值外币),并且必须如实申报。如果携带的现金超过这个数额,需要填写海关申报单并可能面临罚款。建议携带的现金量在1万加元以内,以减少申报和潜在的法律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