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征收的税种主要包括以下几类:
以商品交换和提供劳务的流转额为征税对象,包括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关税等。
以纳税人的所得额为征税对象,包括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等。
以各种财产(动产和不动产)为征税对象,包括土地增值税、房产税、城市房地产税、契税等。
对开发和利用国家资源而取得级差收入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税收,包括资源税、城市土地使用税等。
对某些特定的经济行为开征的税收,包括印花税、城市维护建设税等。
此外,还有一些其他税种如车辆购置税、车船税、耕地占用税、烟叶税、关税、船舶吨税等。
这些税种涵盖了经济活动的各个方面,体现了国家税收制度的全面性和系统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