暴力催收的界定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在早上7点前或者晚上10点后进行电话轰炸骚扰等催收行为,属于不合理的催收时间范围。
在一天内对借款人及其亲友打电话、发短信超过一定次数,例如一日内打电话、发短信超过3次,或者采用“呼死你”等方式进行不间断的电话轰炸,严重干扰借款人及相关人员的正常生活,可认定为暴力催收。
通过多种渠道获取借款人家人、朋友的联系方式、住址,然后对其进行电话骚扰、短信骚扰、上门骚扰等,影响到他们的正常生活,属于暴力催收行为。
电话催收时间在早上8点之前或者晚上9点之后。
未经债务人同意擅自上门催收,对债务人及其家人进行骚扰、威胁、推搡等行为,致使个人名誉遭受损害。
未经许可通过非法手段或者途径获取个人信息。
利用非法软件对个人的手机进行短信轰炸,严重扰乱生活。
以人工、软件或者任何形式对负债人开展通讯录轰炸。
催收人员使用恐吓、威胁、辱骂等语言对债务人进行心理攻击,给其造成巨大精神压力。
曝光欠款人的个人信息,来施压。
以故意伤害、非法拘禁、骚扰等非法手段催收贷款。
对借款人以及借款人的家人进行信息、电话轰炸,使其不得安宁。
使用语言、动作恐吓,安排工作人员在欠款人的家里堵门、泼墨汁、刷大字、静坐等。
到处散布欠款人欠款的消息,或者在路上在门上喷写“欠款不还”的字样等。
本人未失联的情况下爆通讯录,通知家人朋友。
通过电话短信威胁、恐吓、侮辱。
电话短信轰炸且来电时间不合理。
未经允许擅自公开负债人隐私信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和《刑法》中明确规定了构成违法的暴力催收行为,如言语威胁与辱骂、上门骚扰、非法获取个人信息、故意伤害等。
如果你遇到暴力催收,可以采取以下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