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法律援助需要满足以下必备条件:
申请者必须有充分的理由说明自己需要法律帮助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对于城市居民,如果其家庭成员收入不超过市政府规定的最低生活保障线且无其他经济来源,则认定为经济困难。
对于农村居民,如果属于社会救济对象,同样认定为经济困难。
经济困难的其他证明材料还包括: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农村特困户救助证、农村“五保”供养证、人民法院给予的司法救助决定、社会福利机构的供养证明、残疾证、无固定生活来源的证明材料、依靠政府或单位给付抚恤金生活的证明、因自然灾害等原因接受政府临时救济的证明材料等。
申请者所申请的事项必须是法律援助机构能够受理的范围,并且需要已经立案(如果涉及诉讼或仲裁程序)。
盲、聋、哑和未成年人为刑事被告人或犯罪嫌疑人时,没有委托辩护律师的,应当获得法律援助。
其他残疾人、老年人因经济困难没有能力聘请辩护律师的,可以获得法律援助。
可能被判处死刑的刑事被告人没有委托辩护律师的,应当获得法律援助。
刑事案件中外国籍被告人的援助:
刑事案件中外国籍被告人没有委托辩护人,人民法院指定律师辩护的,可以获得法律援助。
受援人可以了解为其提供法律援助活动的进展情况,并且如果受援人有证据证明法律援助承办人员未适当履行职责,可以要求更换承办人。
这些条件旨在确保法律援助资源能够公平地分配给真正需要帮助的人,并且规范了法律援助的申请和审批流程。符合条件的公民可以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向当地的法律援助机构提出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