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可以持有的警械包括:
手铐是专为执法人员配备的,普通市民不能通过任何渠道获得和使用警察手铐。私自经营、购买、使用警察手铐的行为都是违法的,处十五日以下拘留或者警告,可以并处违法所得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警棍属于人民警察的专用装备,未经公安机关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生产、销售、持有。
警绳也属于警用器材,禁止个人持有。
催泪枪是禁止个人持有的警用器材之一。
电击器同样属于禁止个人持有的警用器材。
例如螺丝刀、扳手、木棍、铁链等,这些物品可以在正规场合购买并合法持有,但不得用于非法用途。
总结来说,除了上述明确禁止个人持有的警械外,一些非警用的工具如螺丝刀、扳手等可以合法持有,但需确保用途合法。手铐、警棍、警绳、催泪枪和电击器等警械则严格禁止个人持有和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