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裁决案件主要包括以下几类:
由于一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他方侵犯而产生的纠纷。
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机关进行制止和决定赔偿,行政机关就此争议作出裁决。
对财产侵害行为造成损失的补偿,着眼于被剥夺的财物,予以公平弥补。
例如,拆迁人与被拆迁人之间因补偿形式和金额、安置用房面积和地点、搬迁过渡方式和期限等产生的纠纷,由批准拆迁的房屋拆迁主管部门裁决。
一方当事人的权益受到侵害后,要求侵害者给予损害赔偿所引起的纠纷。
这种纠纷通常存在于食品卫生、药品管理、环境保护、医疗卫生、产品质量、社会福利等方面。
双方当事人因某一财产的所有权或使用权的归属产生争议,可依法向行政机关请求确认,并作出裁决。
包括土地、草原、水流、滩涂、矿产等自然资源的权属争议。
全民所有制单位之间因对国有资产的经营权、使用权等发生争议而产生的纠纷,由当事人协商或人民政府处理,必要时由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或人民政府裁定。
取得实施强制许可的单位或个人应当付给专利权人合理的使用费,如双方不能达成协议,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裁决。
因用人单位克扣或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或解除劳动合同后未依法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而发生的纠纷,由劳动行政部门处理。
基层人民政府可以依法裁决民间纠纷,处理决定应当制作处理决定书,并经基层人民政府负责人审定、司法助理员署名后加盖基层人民政府印章。
这些案件类型涵盖了行政裁决的主要应用场景和范围,体现了行政裁决在解决各类行政争议中的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