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产物权有哪些

发布时间:2025-01-12 18:35:31

动产物权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1. 动产所有权:指权利人依法对动产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2. 动产质权:通过将动产交付给债权人作为债务担保的权利。

3. 留置权:当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时,债权人可以留置已经合法占有的动产,以保障自己的债权得以实现。

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通常以交付为成立要件,但法律可能有特别规定。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自交付时发生效力,但船舶、航空器和机动车等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