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票的有效期根据发票的种类而有所不同:
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有效期为 180天,自开票之日起计算。根据《关于调整增值税扣税凭证抵扣期限有关问题的通知》,自2010年1月1日起,增值税专用发票等扣税凭证的抵扣期限由90天延长至180天。
普通发票的有效期为 6个月,自开票之日起计算。纳税人领购普通发票的使用期限为6个月,超过6个月使用期限的普通增值税发票需到主管国税机关办理验旧手续。
因此,无论是增值税专用发票还是普通发票,都有明确的有效期限,纳税人需要严格遵守这些规定,以确保发票的正常使用和相关税务手续的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