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噪音污染的文件主要有以下几部:
该法于2021年12月24日通过,自2022年6月5日起施行。它详细规定了工业噪声、建筑噪声、社会噪声的分类和污染防治措施,并明确了噪声污染防治标准和法律责任。
该条例于1989年9月26日发布,自1989年12月1日起施行。虽然该条例已经废止,但其在噪声污染防治方面的规定仍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
该文件由生态环境部公开,旨在推进宁静小区建设,提升人民群众的生态环境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文件提出了到2027年基本完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宁静小区建设评价管理体系的目标。
该报告展示了2023年全国城市声环境质量总体情况,并指出噪声污染防治仍面临挑战。报告提供了噪声投诉举报案件的数据,以及各地噪声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或实施方案的发布情况。
这两大国家标准规定了不同声环境功能区的环境噪声限值及测量方法,适用于声环境质量评价与管理,以及营业性文化场所和商业经营活动中可能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设备、设施边界噪声排放限值和测量方法。
该法规定了违反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法律规定的处罚措施,包括警告和罚款等。
这些文件共同构成了我国噪声污染防治的法律框架和具体实施标准,旨在保护公众健康和环境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