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难产的产假多少天

发布时间:2025-01-19 22:30:01

广西的难产假规定如下:

基本产假:

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

难产增加假期:

难产的情况下,可以增加产假15天。

多胞胎增加假期:

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因此, 广西的难产假为98天(基本产假)+ 15天(难产增加)= 113天。此外,如果女性职员产假期满后抚育婴儿有困难的,由本人提出申请,经所在单位同意,可享受六个月至十二个月的哺乳假。

建议:在实际操作中,建议咨询当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或相关机构,以获取最新的政策和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