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生育产假多少天

发布时间:2025-01-20 04:46:31

厦门市的生育产假规定如下:

基本产假:

所有女职工生育都可以享受的基本产假为98天,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

延长产假:

符合《福建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相关规定的女职工,可享受最低158天、最高180天的产假。

男方照顾假:

男方可以带薪休照顾假15天。

额外福利:

厦门的妈妈们还可以再享受60天的生育假,这样算下来,正常情况下,厦门妈妈们的产假一共有98天(基本产假)+ 60天(额外生育假)= 158天。

顺产产假:

顺产的女职工可以享受产假188天,这188天包含了法定的98天产假以及福建省规定的奖励假90天。

难产和多胞胎:

难产的女职工可以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综上所述, 厦门市的生育产假为180天,其中包含基本产假98天、额外生育假60天以及奖励假90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