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议多久收到

发布时间:2025-01-17 13:03:01

关于执行异议的收到时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具体如下:

执行异议:

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 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或者改正;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管辖权异议:

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当事人提出的管辖权异议申请之后, 15天之内需要做出具体的裁定结果。法院应在收到异议申请后15日内给予裁定。

商标异议:

对于提交至商标局的初步审定公告商标的异议情况,商标局应根据双方当事人陈述的事实和理由进行详细审查核实,随后自公告期结束之日起的12个月内正式作出是否准予注册的最终结论,并以书面形式正式通知异议方与被异议方。因此,商标异议的收到时间取决于公告期结束后的12个月。

评估报告异议:

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收到评估报告后五日内对评估报告的参照标准、计算方法或者评估结果等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在三日内交评估机构予以书面说明。评估机构在五日内未作说明或者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作出的说明仍有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交由相关行业协会在指定期限内组织专业技术评审,并根据专业技术评审出具的结论认定评估结果或者责令原评估机构予以补正。因此,评估报告异议的收到时间为收到异议书后的五日内。

综上所述,执行异议和管辖权异议的收到时间为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商标异议的收到时间为公告期结束后的12个月内,评估报告异议的收到时间为收到异议书后的五日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