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税是指政府向生产、销售、购买、使用货物和服务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各种税金,这些税金通常包括以下几种:
虽然新会计制度下增值税为价外税,不计入货物和服务价格中,但在会计核算中需要单独核算。
在生产环节征收的税金,有些特殊消费品在普遍征收增值税的基础上额外征收。
2016年5月1日营改增后,营业税已经取消。
含在货物和服务价格中,由生产者直接向政府缴纳。
对使用自然资源征收的税金。
对转让土地使用权时产生的价格增值部分征收的税金。
对房产所有者的收入征收的税金。
对使用车船的单位或个人征收的税金。
对经济活动中签订的各种合同、产权转移书据等征收的税金。
从专营专卖活动所获得的利润中上缴政府的专项收入。
对使用矿产资源征收的税金。
依照规定向政府支付的有关规费。
对排放污染物征收的税金。
对使用水电等资源征收的附加费。
对进口货物征收的税金,有些情况下由购买者直接缴纳并由生产者代征。
对进口货物征收的税金。
对使用固定资产征收的税金。
从烟酒等商品的专营专卖活动中获得的专项收入。
对农业生产征收的税金。
对某些农产品征收的税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