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治安拘留期间,被拘留人主要进行以下活动:
拘留所会对被拘留人进行法律、道德等教育,以增强其法律意识和道德素养。
组织被拘留人开展适当的文体活动,如阅读、写作、体育等,以丰富其拘留期间的生活,并促进身心健康。
拘留所保证被拘留人每日不少于2小时的拘室外活动时间,以使其能够接触自然,放松心情,同时也有助于身体健康。
拘留所不得强迫被拘留人从事生产劳动,以保障其基本权利和尊严。
根据具体情况,拘留所还可能提供其他形式的教育和活动,如心理矫治、亲友规劝、社会帮教等,以促进被拘留人的全面改造和教育。
综上所述,治安拘留期间,被拘留人主要进行法律与道德教育、文体活动、户外活动,并享受必要的权益保障,如禁止强迫劳动等。这些措施旨在帮助被拘留人认识错误,改正行为,提升自我修养,最终实现社会融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