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产假男方多少天

发布时间:2025-01-19 02:10:01

根据新修订的《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 男方享有25天的护理假。在女方怀孕期间,男方可以享受五天产前检查陪护假;分娩后,女方除享受国家规定的生育假期外,一孩增加产假六十天,二孩增加产假七十天,三孩增加产假八十天,同时给予男方护理假二十五天。此外,育儿假方面,夫妻双方在子女零至三周岁期间,每年分别累计享受育儿假十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