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登记应当在 生产、经营地或纳税义务发生地的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具体来说,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应当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向生产、经营地或者纳税义务发生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并如实填写税务登记表,提供相关证件和资料。其他纳税人(除国家机关和个人外)应当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30日内,持有关证件向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
此外,县以上(含本级)国家税务局(分局)、地方税务局(分局)是税务登记的主管税务机关,负责税务登记的设立登记、变更登记、注销登记和税务登记证验证、换证以及非正常户处理、报验登记等有关事项。
建议纳税人在办理税务登记时,先咨询当地税务局或通过其提供的办税服务厅进行具体了解和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