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晚婚的带薪假期,目前我国最新法律规定中已经取消了关于晚婚假的规定。根据《国家劳动总局、财政部关于国营企业职工请婚丧假和路程假问题的通知》第一条的规定,职工本人结婚或职工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和子女)死亡时,可以根据具体情况,由本单位行政领导批准,酌情给予一至三天的婚丧假。
因此, 晚婚者仅享有三天婚假,不再另外享受晚婚假。这三天婚假是法定的,包括带薪休假。如果晚婚者在国家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工作,除了享受规定的最多3天的婚假外,晚婚不会额外得到假期奖励。对于晚婚者在城镇里居住但没有工作,或者是私营企业的老板,一般由居委会或者镇政府给予相应的晚婚奖励。如果晚婚者是私营企业的雇员,老板也应当给他们婚假,假期时间和在国有企业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