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理交通事故需要携带以下材料:
驾驶证
身份证
行驶证
车辆保险单(交强险和商业险)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
伤害事故前的收入证明(连续三个月工资收入明细表)
医院疾病诊断证明、住院(出)院证明
护理人员工资收入证明(事故前连续三个月工资收入明细)
医疗费用票据及交通、住宿费用票据
未成年人须提供户口簿等相关证明
车辆受损评估表
伤者的门诊病历及发票
住院病历及发票
复查费用发票
用药清单
入院证明及出院证明
后续治疗费用的相关费用证明
伤情诊断书
受伤者CT片子、放射片子及相关的报告单
伤者的工作情况及收入证明
被抚养人情况证明(如适用,包括亲属关系的户口簿或出生证明)
护工费发票(如有护工)
复印费发票或收据
鉴定费用发票及鉴定报告
受委托人和委托人的身份证
委托书(如有委托他人处理事故)
以上材料根据具体情况可能有所增减,建议提前准备好所有相关文件,以便在处理事故时能够迅速、准确地提供所需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