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工人日报客户端
原标题:男子申请休育儿假被拒,这个假为何这么难请?
育儿假
作为近年来我国新增的
生育配套支持措施
一直广受关注
但在实践中依然存在
理解和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日前
有一位男员工
向公司申请育儿假被拒
被扣了4天年休假
员工不服并状告公司
要求支付未休的
年休假、育儿假等工资
法院会怎么判?
案情概述
刘先生原为A公司的员工,后于2023年11月离职。根据公司考勤管理制度,2023年,刘先生享有带薪年休假4天、公司假5天。经统计,该年度其共计休假5天,其中1天系加班调休,实际休假4天。
刘先生表示,自己的孩子于2021年6月出生,2023年休假时曾向公司申请休育儿假,并提交子女出生证明等相关材料。但公司未批准其休育儿假,将4天休假按年休假处理,并扣除了对应天数的年休假补贴。
刘先生认为,上述4天休假应为育儿假,要求公司支付2023年未休的4天年休假、5天公司假及剩余6天育儿假的工资。
法院判决
法院经审理认为,当地相关规定明确,子女三周岁之前,夫妻双方每年分别享受十天的育儿假,刘先生有权利向单位申请这一假期。但在刘先生申请育儿假后,公司未审批通过,且按照年休假予以处理,损害了刘先生的合法权益。
因此,法院对刘先生2023年所休4天假期应为育儿假的主张予以支持。结合刘先生2023年月平均工资,计算其未休年休假工资应为3339.4元。
此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目前只有法定年休假未休完,用人单位需要折算工资待遇,故刘先生对剩余6天育儿假及5天公司假工资的主张无法律和政策依据,公司在规章制度中亦未明确规定未休补偿,法院不予支持。
最终,法院依法判决A公司支付原告刘先生2023年年休假工资3339.4元,驳回其他诉讼请求。
谁能休育儿假?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除依法享受国家规定的假期外,奖励女方生育假;给予男方看护假。鼓励用人单位对依法生育子女的夫妻,在子女不满三周岁期间每年给予夫妻双方育儿假。
如何请休?天数可否叠加?
育儿假的请休按周年计算,即以子女周岁作为计算年度。
【举个例子】
● 子女2021年5月1日出生,那么自2021年5月2日至2022年5月1日子女满1周岁之前,父母双方可以各休10日的育儿假;
● 2022年5月2日至子女满2周岁之前,父母双方可以再休10日的育儿假,以此类推,直至子女满3周岁。
在同一计算年度内,育儿假可以拆分请休,原则上不超过2次。
育儿假不可叠加,如有两个以上子女同时在3周岁以内,父母双方每年均只能享受10日的育儿假,直至最小的子女满3周岁。
休育儿假期间,工资怎么算?
用人单位要完善用工管理规章制度,明确育儿假等假期期间的工资待遇。用人单位要进一步加强工资集体协商,与职工协商一致明确育儿假期间的工资待遇,签订集体合同。
鼓励有条件的用人单位按照奖励假、陪产假期间的工资标准支付育儿假期间的工资待遇,充分体现用人单位的社会责任和人文关怀。
育儿假期间的工资待遇不得低于本地区最低工资标准。
休了育儿假,还有年假吗?
育儿假不计入职工带薪年休假假期。
用人单位不落实《计生条例》规定假期的,如何处理?
用人单位未按照《计生条例》安排职工休奖励假、陪产假、育儿假和护理假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依据职权责令限期改正。
职工如何维护合法的休假权益?
如出现未按《生育条例》规定给予假期、拖欠克扣工资、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等违反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任何组织或个人有权通过12345政务服务热线、网上举报投诉平台等渠道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举报。劳动者认为用人单位侵害其劳动保障合法权益的,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投诉。
(综合来源:广东工会融媒体中心、昆山法院、粤省事、中国工人、人民网江苏频道、每日经济新闻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