赠与财产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赠与人需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并且对赠与财产享有处分权。
受赠人一般为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但在某些特殊情况下,如未成年人接受纯获利益的赠与,也可成为受赠人。
赠与合同中应明确赠与财产的名称、数量、质量、所在地等基本情况,以确保赠与的标的物具体、可识别。
赠与合同的核心在于无偿性,即赠与人不得要求受赠人承担任何形式的对价或负担。
赠与人与受赠人之间的赠与与接受赠与的意思表示必须真实、自愿,不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
赠与财产必须合法,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或他人合法权益。若赠与人为逃避债务,故意将财产赠与他人,则债权人享有撤销权。
赠与的财产必须为赠与人自己所有的合法财物,并且赠与人需拥有合法的权属证件,不存在产权纠纷。
赠与人和受赠人必须均属自愿,有书面赠与协议,并办理公证(如适用)。
对于房屋等需要办理登记的财产,必须经房地产管理机关登记、审核,办理产权过户手续。
受赠人必须依照有关规定缴纳税费。
赠与不得为逃避应当履行的法定义务,如债务履行、支付劳动报酬等而设定。
赠与不得为规避法规管理,如缴纳税费等而设立。
这些条件旨在确保赠与行为的合法性、真实性和公平性,防止因赠与行为而产生的法律纠纷和社会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