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签订劳动合同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点:
劳动合同为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提供了一个明确的法律框架,详细规定了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包括工作内容、工作时间、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劳动保护、劳动纪律等,从而避免因权利义务不清晰而产生的纠纷。
劳动合同可以明确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假、社会保险等合法权益,防止用人单位违法欠薪、乱扣工资、强制加班等行为,确保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障。
劳动合同有助于建立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的合法劳动关系,维护劳动关系的稳定和有序,促进企业的持续发展和劳动者的稳定就业。
劳动合同规范了用人单位的用工行为,确保用人单位在招聘、使用、管理劳动者过程中遵守法律规定,减少因管理不善而产生的劳动争议。
签订劳动合同后,因企业解除合同需要支付补偿金,这从一定程度上给劳动者提供了职业安全感,使他们更加安心地工作。
员工可以依据合同条款,明确自己的工作范围和职责,减少因职责不清而产生的工作压力和心理负担。
劳动合同有助于员工规划自己的职业生涯,明确自己的职业发展方向和目标。
劳动合同明确规定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权利义务,有助于提高双方履行合同的自觉性,减少劳动争议的发生,维护劳动关系的稳定。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综上所述,签订劳动合同对于职工和用人单位都具有重要的法律意义和社会价值,是保障双方权益、维护劳动关系稳定和促进社会和谐的基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