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薪在特定情况下会构成 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具体来说,如果用人单位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且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那么这种行为就触犯了《刑法》第二百七十六条之一的规定。
当行为导致严重后果时,可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当行为尚未造成严重后果,但在提起公诉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并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若单位为犯罪主体,则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相同的规定处罚。
恶意欠薪行为不仅违反《劳动法》,还严重扰乱就业市场环境,对社会稳定造成破坏,因此需要刑法予以打击和规制。
建议用人单位遵守劳动法律法规,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工资,以避免触犯法律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